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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2009级《离散数学Ⅱ》考试的通知
来源:教务办 发布日期:2017/11/16 点击量:

考试时间:2010年12月19日9:00-11:30

考试地点及安排:

经信F9 2009级1-3班

经信F10 2009级4-6班

经信F11 2009级7-9班

经信F2 2009级10班、重修

说明:

1.以前办缓考的同学参加本次考试,请考试前到教务办开具证明参加考试。

2. 已结业离校的学生必须带身份证、学院证明方可参加考试。

3. 在校学生未在网上选课不能参加考试,否则成绩无效。

4.如有变动,以最终的通知为准!

请同学们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一旦违规,后果自负!!

望周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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